通知公告
引江济淮工程2021年11月份安全生产进步和后进单位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1-12-16 浏览次数:10616
根据《关于实行工程质量问题典型案例警示和安全生产表彰与通报等措施的通知》(皖引江传〔2021〕68号),经各建管处评判,结合2021年11月份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现对11月份安全生产进步单位通报表扬,对11月份安全生产后进单位通报批评,详情如下。
一、通报表扬2021年11月份安全生产进步单位
(一)安庆管理用房项目: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安徽省大禹水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监理。该标段现场临时用电、桥梁架设施工管理比较规范。
(二)X002-1标: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天津天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较好。
(三)J002市政桥梁(玉兰大道桥、青龙桥)标: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武汉桥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该标段11月份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风险点可控,危险源管控到位,现场安全状况稳定。
(四)J005-2标: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监理。该标段本月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隐患点可控,相对之前几个月安全生产管理进步较大。
(五)寿县水质保护工程: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总承包、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结合本月安全巡查情况,该项目安全隐患点可控,施工现场主要进行EHPR膜铺设、导流堤堆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二、通报批评2021年11月份安全生产后进单位
(一)C001标: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安徽省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该标段11月份检查1条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参照严重问题进行整改,3条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参照较重问题进行整改,现场桥梁高空作业安全防护不到位,上月巡查问题未有效整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恶化,未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菜北水利标: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黄河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该标段前期安全生产隐患未能举一反三彻底整改并保持整改成果,对船舶疏浚施工安全管控较差。
(三)J007-1标: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河南明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本月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标段项目部安全管理意识有所松懈,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不到位,违章作业问题突出等。
希望受到通报表扬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积极整改,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